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时间:2024-11-13 16:14:27
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为全面推进毕业生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达标有奖,超标重奖,只奖上线人数,重奖本科一、二批,鼓励本科三批。

2、加强团队建设的原则,既奖年级整体,也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不到人。

3、执行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二、高考年级组工作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毕业率为100%。

2、坚持教书育人,年级风气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违法犯罪率为零。

完成本条①②两项指标,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率为全区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第二则按年级组总人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说明:所有上线人数的计算均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降分。

三、上线人头奖

1、无论是否完成目标,凡应届毕业生上重点大学(本一批)录取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给年级组集体奖金。录取到民航飞行学院的比照本一标准予以奖励。

2、本二以上上线率达到全市普通中学平均上线率,每上线1人按20xx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低于全市平均上线率则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本三批上线人数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特殊贡献奖

无论是否完成二、三的目标,学校对下列情况给予特别贡献奖:

1、录取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按10万元/人给奖;艺术类特长生为4万元/人。(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奖金总额的30%。)

2、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20分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3、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30分以上者,按2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4、艺体特长生上线并录取到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5、由于参加学科竞赛及其他竞赛获奖加分而被保送上重点大学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以上奖项均奖励到年级组。但考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享受的奖金不低于该生奖金总额的60%。

五、特长生辅导奖

1、艺体类科目的特长生参加高考、联考,术科、文化成绩均上线且录取到相应专业院校就读的,按本科一批800元/人、本科二批600元/人、本科三批10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发给专业辅导奖。(奖金由学校单列,但不重复给奖,专业辅导教师不再参与上线学生的班级人头奖。)艺体类特长生培训严格控制培训人数,确定培训学生名单,不得随意增减调换。

2、艺体类特长生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未上线而录取到本科一、二批院校的,分别按1200元/人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其专业辅导教师的奖金亦由年级组发放。

六、学科优秀奖

1、凡高考学科成绩超市平(到科不到人,分文理科计,下同),且在全区区属学校居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则按每科800元/人给奖。

2、高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普通中学之首的,每一学科奖励300元/人。

3、高考学科成绩人平分为全区区属学校第一名的,按300元/人的标准奖励备课组,第二名为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说明:以上任何一项均不重复计奖,只取最高奖项。

七、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基本依据分发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批。

2、奖金分配的主体为高三年级任课教师。

任建制班级的课且带体育训练的体育教师除享受专业辅导奖外,还可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只任建制班的课,不带体育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不任建制班级的课、只带专业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特长生辅导一项奖励。

3、从二、三、四、五项奖金总额中提取10%用于奖励行政联点干部、招生专干、实验老师等,并在年级组适当予以调节。

八、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期满再行修订。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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