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1第三起婚姻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与阔少爷宾利先生的。宾利原先居住在英格兰北部,后再贝内特家附近租了一座庄园并举办了一场舞会,在舞会上他便对简有所欣赏并邀请简跳了两次,宾利给予简的印象也挺不错,随后在两人可以见面的场合都会洽谈好久,临别时也略显不舍之情,显然两人的感情正在逐渐升温。
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宾利先生的好友身上,宾利先生的好友是一名身家非常富有的达西先生,由于达西的身世和经历导致了他有些傲慢的性格,认为理应门当户对人们才会幸福,并且简是一位不太会表达自己情感比较腼腆的一个女孩,因此达西一直认为简对宾利是没有感情的,从而致使简与宾利有了一段比较长的分离与误会,后来达西在伊丽莎白那儿了解了情况并且进行了一些措施之后,简与宾利两人又重新在一起,并且最后有了圆满的婚姻。这场婚姻不仅有了经济基础,最重要的是结婚的双方之间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幸福的。
第四起婚姻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他们两,一个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聪明机智,从而导致看待事物时存有偏见;另一个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从而导致对待以及处理问题时存有傲慢心理。他们的相遇是在宾利先生举办的舞会上,也是在那次舞会上,伊丽莎白对达西种下了深深地偏见,而达西却由刚开始的看不上眼到喜欢上伊丽莎白。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2早就听说《傲慢与偏见》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
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_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终于走到一起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建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爱情,到底是应该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3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 ……此处隐藏9593个字……雨果赐给丑陋却善良的敲钟人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意志;读了《茶花女》里的萧条,叹然小仲马赋予玛格丽特奢靡而又坎坷的人生历练;品着《傲慢与偏见》中的曲折波澜,赞叹个中主人公的恩怨情愁……
人生在世,百年而已,亲情,友情,爱情,自古不变的话题。在这部著作里,作者向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情与理的纠葛,不单单是爱与恨的绞缠,而是那亘古不衰的理论,经年不变的言语。在这里,我不说伯朗特家大姐姐与绅士的一帆风顺,也不谈小妹妹的离奇悲剧,单是伊丽沙白与达西的分分合合就足以让我们回味,足以让我们流连,足以让我们为之驻足,为之动容!
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句对白就是在达西家的后花园里,在那足以媲美法国香榭大道的甬路上,潇洒帅气的达西面对伊丽沙白的质问时所做的回答:“要问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我自己都不清楚,但我知道,在我发现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已经走在半路上了。”
呵呵,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什么又是友情?在这部著作里,在这句对白中,我们得到了最好的诠释。陌生男女,从朋友过渡到恋人,是一种缘分的牵引;从恋人走到到夫妻,是一种责任的使命。什么都是纸上谈兵,什么都是华而不实,因为,计划赶不上变化!而当我们走过悠悠岁月后才会发现,什么承诺,什么誓言,在时间的见证下,在历史的洗礼后才会现实出它的本来面目——平凡。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14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表白了,伊莉莎白虽然拒绝了达西但是她发现自己以前一直错怪了达西先生很是愧疚,后来伊莉莎白发现自己爱上了达西,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15小说里最荒唐的一段婚姻无疑属于无赖军官维克汉和贝内特家放荡的小女儿莉迪亚:维克汉在军营中爱好,欠债已久。眼看吸引伊丽莎白的计划失败,他便带着对自己有意的莉迪亚私奔到伦敦,最后在达西金钱加威胁的双重因素作用之下才与莉迪亚结婚。
在我看来,维克汉纯粹是因为逃债路漫漫长夜也寂寞顺道骗走了自己送到嘴边的莉迪亚;而莉迪亚放荡不已,贪恋的也不过是维克汉作为军官年轻帅气的外表。两个完全不懂得爱与责任的人通过一桩为了遮掩丑闻勉强促成的婚姻结果,之后的过的日子可想而知。维克汉常年游手好闲,两人花钱又大手大脚,莉迪亚不得不从自己的嫁妆里变卖首饰补贴家用,甚至开口向姐姐要钱,总之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们俩的婚姻真的算得上是反面典型了(不论过去还是现在)。
与维克汉和莉迪亚恰恰相反,贝内特先生的表侄柯林斯和伊丽莎白的闺蜜夏洛特的婚姻是当时英国最普遍最中规中矩的了。柯林斯是即将继承乡绅贝内特全部遗产的牧师,夏洛特是乡绅卢卡斯的女儿,两人的确是门当户对了。可是婚后夏洛特幸福吗?答案是否定的,她没有伊丽莎白的聪慧和简的美丽,为了在成为一个老姑娘之前获得一份未来生活的保障,与柯林斯不过见面(不超过)两次就答应了他的订婚,还是在对方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之后(我小时候认为这段情节十分扯)。他们俩,夏洛特是因为经济,而柯林斯是为了让他的金主凯瑟琳夫人满意——“你应当娶一个淑女”,总之都不是为了爱情,便草草成婚。理所当然的,他们婚后全无默契,柯林斯无聊至极,两人的夫妻生活犹如一潭死水毫无激情可言。这段中规中矩的婚姻并不理想,显然也是奥斯汀对当时英国社会的讽刺。
而对于贝内特先生和夫人的婚姻,我只能用哭笑不得来形容了。年轻的贝内特先生被夫人的美貌冲昏了头脑,两人又正好门当户对,于是贝内特先生迫不及待地与她结婚。没想到外表貌美的贝内特夫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草包村妇,在婚后的相处中贝内特先生渐渐发现了她的愚蠢和粗俗,却没有办法逆转自己的决定。巨大的知识/智商差距注定了两人不能成为真正的灵魂伴侣,只能为了生活和孩子勉强搭伙过日子,这桩婚姻当然也不够理想。话虽如此,但贝内特夫妇的对话常常是我的快乐源泉,奥斯汀语言的讽刺艺术也在贝内特先生嘲弄自己的夫人时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至于是什么样的对话,还需要大家自己去书中亲自探索。
总之,《傲慢与偏见》中的五段婚姻不仅让小说中的故事和人物形象变得更加丰满,更用不同类型的结合把奥斯汀的婚姻观实打实地展现了出来。五段婚姻有各自的可读性和文学价值,共同结合起来又完整体现出了作者观点,缺一不可。
在我心里,奥斯汀是个完美主义者。她设计她作品中人物结局时的严谨程度和规划她自己的婚姻有的一拼。在(一)中Siya通过作品大概归纳过奥斯汀的婚姻观,"男女品性相投,互相尊重的爱情是美好婚姻的基石,但若缺少了对等的门第阶级和经济基础,婚姻的结局也不会走向美好",读书笔记·上述的三段婚姻必缺其一,更遗憾的是其他方面的完整程度也不足以弥补缺失的东西,所以这三段婚姻都算不上真正的美好。奥斯汀对待自己笔下的人物尚且如此现实苛刻,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她最终未婚了。奥斯汀宁缺毋滥的婚姻观极大程度的影响了她,始终没有遇见那个符合所有条件的如意郎君,所以她宁愿在当时那个闭塞的社会中忍受别人奇异的目光也一生不嫁,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活得明白洒脱的样子呢?
结合对作品的理解去探寻奥斯汀的人生经历后,Siya只能感叹奥斯汀不愧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女作家。关于奥斯汀的故事这里就不再多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在网上搜索她的人生经历,如果你觉得文字资料不够生动,也可以去看看电影《成为简·奥斯汀》了解更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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